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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盐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来源: 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5-07-30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盐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盐源县统计局

盐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盐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盐府发〔2023〕2号)等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为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省、州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通过各乡镇(街道)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盐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盐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相关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县普查办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200多名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顺利完成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的采集工作,全面调查了盐源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盐源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盐源篇章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盐源县按照全国普查方案,采取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对县境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工作规范开展。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强化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使用全国统一平台处理普查数据,确保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处理,有效提升了普查工作质效。

四、确保数据质量

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县目督办将普查工作内容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和重点工作督查重要内容,根据普查工作要求,及时组织专人深入乡镇(街道)对普查工作进行督查。县普办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做好数据审核验收。普查登记结束后,州普查办对盐源开展了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普查数据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盐源县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真实反映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419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79.7%,从业人员28105人,增长51.9%;个体经营户11173个,从业人员171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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