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盐源县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被审计单位: 盐源县财政局
审计项目: 盐源县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组自2021年4月18日至2021年7月18日,对盐源县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总决算草案编制、盐源县本级财政(部门)存量资金清理、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国库库款管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财政专户和民生实事资金等情况开展了审计。同时对173个预算单位2020年度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大数据分析,各单位对筛选出的疑点数据进行了对照检查。盐源县财政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做出了书面承诺。盐源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岀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总数为10180人,比上年的10114人增加66人,年增长0.65%,财政供养人员10180人包括:在职职工7317人、离休人员10人、退休人员2853人,以及特岗教师和大学生村官。
截至2020年末:资产总计124848万元(其中:国库存款82467万元、其他财政存款8万元、有价证券701万元、股权投资41672万元);负债总计183558万元(其中: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129657元、与上级往来-159327万元、其他应付款69648万元、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143580万元);净资产总计-58710万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17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3959万元、专用基金结余5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463万元、资产基金41672万元、待偿债净资产-143580万元)。
(一)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全县财政收入总计完成491493万元,比去年同期446639万元增加44854万元,增加10.04%。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8586万元;上级返还性收入-242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7908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892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065万元,上年结余32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910万元,调入资金195万元。
2020年度,全县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5984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5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99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000万元、上年结余2415万元)。
2020年度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0万元,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二)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全县财政收入总计完成491493万元,比去年同期446639万元增加44854万元,增加10.04%。其中:一般预算支出累计完成442726万元,比去年同期419656万元,增加23070万元,增加5.5%,专项上解529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24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463万元,年终结余1771万元。
基金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598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1960万元、调出资金65万元、年终结余3959万元),比去年同期24648万元,增加11336万元,增长45.99%。
(三)本级财政(部门)存量资金清理、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国库库款管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1、财政存量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盐源县未清理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共计103616万元,均在部门环节:一是部门预算结余资金30979万元(结转结余两年以上的资金29318万元);二是部门结转资金 72637 万元。
截至2021年 5月底上述资金已全部清理盘活,其中:缴回后需原项目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 72637万元,已全部按程序重新办理了预算指标追加,缴回财政需统筹使用的资金30979万元。
2、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和国库库款管理基本情况
(1)暂付款清理。盐源县财政截至2018年12月底需清理化解的存量暂付款3809万元,截至2020年底,已清理化解3809万元, 2020年以来,无财政新增暂付款。
(2)2020年末,盐源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占用上级财政库款、其他负债类资金合计241802万元,国库存款82475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盐源县收到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指标11824万元、下达预算指标11824万元,实际财政部门拨付11824万元,用款单位实际使用11782万元,年末结存42万元,其中:结存在主管部门等单位42万元。
(2)2020年,财政厅核准下达盐源县1个专项债券项目10000万元;收益为经营性专项收入,涉及收入27380.55万元。
4、粮油等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粮油储备专项资金年初结转400万元(2019年以前预算指标),用款单位实际使用320.76万元,项目单位年末结存79.24万元。
(2)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等资金当年收到预算指标890万元、下达预算指标890万元,当年财政部门实际拨付890万元,用款单位实际使用890万元。
(3)2020年,收到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指标2224万元、下达预算指标2224万元,用款单位实际使用1327.87万元,年末结存在项目单位896.13万元。
5、地方政府承诺偿还的隐性债务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本金年度化解计划完成情况。2020年末,盐源县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49973万元,2020年无计划化解任务,实际化解4200万元(其中安排财政资金偿还4200万元),截至2020年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45733万元。
6、 财政专户和民生实事相关方面的基本情况
(1)盐源县2020年底开设有财政专户9个,资金余额44751万元,国库支付中心开设4个零余额银行账户(清算户)。
(2)2020年,盐源县安排用于30件民生实事的资金共计27395.59万元。其中:中央和省下达预算指标22761.36万元,州级财力计划安排943.88万元,县级财力计划安排4687.69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发展不放松,抓住脱贫攻坚、建设小康这个主要任务,坚持“农业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着力推进基础设施、资源开发、开放合作、民生改善、社会管理等重点工作,全县总体上呈现出经济平稳增长、民生不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政治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审计认为,盐源县财政局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执行基本有效,预算的编制、批复、调整基本合法、合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较真实,积极推进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预算收支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所有政府收支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管理范围。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基本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公共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加大了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力度,积极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加强国库库款管理,规范和强化政府债券资金管理,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同时,审计也发现2020年度一般预算支出编制未达到规定压减比例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整改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建议意见
(一)一般预算支出编制压减未达到10%的问题
2020年度,一般预算支出中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14项费用未按照规定在2019年的基础上压减10%编制预算,全县各相关部门全年度多预算4993.56万元。具体情况是:
1、一般预算支出-办公费未按照规定在2019年的基础上压减10%编制预算,多预算9469625.16元,全县涉及91个单位。
2、一般预算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未按照规定在2019年的基础上压减10%编制预算,多预算179781.3元,涉及3个单位。
3、一般预算支出-差旅费费未按照规定在2019年的基础上压减10%编制预算,多预算3533291元,涉及51个单位。
4、一般预算支出-电费未按照规定在2019年的基础上压减10%编制预算,多预算545062.94元,涉及65个单位。
5、一般预算支出-会议费未按照规定在2019年的基础上压减10%编制预算,多预算239374.5元,涉及15个单位。
6、一般预算支出-劳务费未按照规定在2019年的基础上压减10%编制预算,多预算17422926.29元,涉及22个单位。
7、一般预算支出-培训费未按照规定在2019年的基础上压减10%编制预算,多预算832564.2元,涉及22个单位。
8、一般预算支出-水费未按照规定在2019年的基础上压减10%编制预算,多预算224756元,涉及43个单位。
9、一般预算支出-维修(护)费未按照规定在2019年的基础上压减10%编制预算,多预算16081476元,涉及51个单位。
10、一般预算支出-物业管理费未按照规定在2019年的基础上压减10%编制预算,多预算2700元,涉及2个单位。
11、一般预算支出-印刷费未按照规定在2019年的基础上压减10%编制预算,多预算844957元,涉及33个单位。
12、一般预算支出-邮电费未按照规定在2019年的基础上压减10%编制预算,多预算517192.5元,涉及39个单位。
13、一般预算支出-咨询费未按照规定在2019年的基础上压减10%编制预算,多预算19600元,涉及7个单位。
14、一般预算支出-租赁费未按照规定在2019年的基础上压减10%编制预算, 多预算22300元,涉及3个单位。
以上行为不符合省财政厅关于“按照中央要求,在落实2019年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基础上,各地区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压减力度,力争压减幅度达到10%以上”的要求。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的规定,县财政局今后应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支出预算,为预算执行提供有效的基础条件。
(二)“三公”经费不减反增的问题
2020年度全县53个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合计964.83万元,较2019年度该53个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增加了419.07万元。不符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应督促相关部门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和控制。
(三)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2020年度县财政预算给109个单位项目经费113357.96万元,年度内支出16184.3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7173.61万元,支付率仅为14.28%。
以上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号)的规定。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财政局应督促各相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防止资金滞留,并及时清理闲置资金,将超过两年未使用的资金收回整合统筹安排使用。
(四)审计抽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发现的问题
1、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截至2021年4月底,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的项目中,盐源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及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产业联合体)等5个项目推进缓慢,建设完成后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导致资金支付不及时,涉及资金896.13万元。
应督促盐源县农业农村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基础工作不扎实,审核把关不严谨。2020年度,由于盐源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在管理农机购置补贴系统时基础工作不扎实,导致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中存在问题168条。一是税控发票信息未在发票数据库中2条(一条为系统输入错误,原发票号为5100171320,系统输入时为5100170320;一条为报账发票错误,报账发票为作废发票,正确票为NO.11681908);二是补贴系统录入的发票信息与查询到的发票信息不一致40条(发动机号录错1条,身份号录错5条,购机人姓名录错3条,销售商录错16条,购机时间录错14条,生产企业漏录1条等问题);三是申请补助到结算超过104天的问题126条(延期结算24条,未在系统及时点已结算而导致超期102条)。
盐源县财政局应督促盐源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发放的基础工作,认真审核,准确录入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四、审计建议
(一)加大推进财政改革和措施落实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力度,综合评价使用效益,督促各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加大预算收入的管理,及时上缴应缴预算资金;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采取措施及时按计划推进项目,加强项目支出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回收工作,对全县财政存量资金进行动态清理、常态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预防清理回收后重新安排的财政资金形成新的沉淀。
(三)加强债券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科学测算项目资金需求,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安排资金,确保当年预算当年安排,切实避免资金闲置与缺口并存现象发生,同时与县住建保障部门、教科局、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等项目实施部门密切协作,扎实抓好各项民生项目建设,切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预算执行,按照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
(四)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细化部门支出预算和决算编制,提高预决算的准确性。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盐源县财政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盐源县审计局。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盐源县审计局
202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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