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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源县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盐源县2024年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 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盐源县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盐源县2024年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 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来源: 盐源县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24-11-11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为规范我县2024年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我县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的目标,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建〔2022〕406号)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交通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4〕47号)、《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要求,将本次下达我县的332.15万元农村客运补助资金,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一、基本要求

结合我县农村客运实际,为鼓励农村客运车辆持续化运营,此次资金的发放将严格按照建制村通客车率及农村客运设施设备建设进行补贴。补助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滞留,严虚列、套取、私分补助资金等行为。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机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并纳入监管平台并进入政府监管平台监控的农村车辆不得纳入补助范围。长途班线客车、出租汽车、旅游客运车辆不得纳入补助范围。纳入补助范围的农村客运车辆(农村公交)应公示明确营运服务的乡镇及建制村。

二、分配原则

(一)分配依据: 我中心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建〔2022〕406号)、《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四川省农村客运发展省级补助专项资金分配办法》制定《盐源县2024年年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既本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资金进行合理使用。

(二)资金使用要求

根据《四川省农村客运发展省级补助专项资金分配办法》、《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促进农村客运健康稳定发展所需的相关直接开支事项,本次补助资金具体用于:

(1)农村客运车辆检测维修费补助;(2)农村客运营运亏损补助(含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车辆运营亏损补助);(3)农村客运车辆进站管理费补助;

资金分配使用应遵循目标导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谁运营谁受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自效益”为目标,向客源不稳定、经营效益差的线路倾斜,确保全面完成建制村通客车兜底目标任务和真通实通任务。

三、分配方案

(1)、农村客运车辆检测维修费补助(108.1080万元)

此笔资金用作于农村客运车辆检测维修费补助:补贴2022年度在运营的农村客运车辆(含农村公交车)。由于农村客运车辆存在座位、车型不同等因素,采用系数来综合平衡,小型农村客运车辆(客座位小于10座)系数为0.8,中型农村客运车辆(客座位10-19座)系数为1,大型农村客运车辆(客座位20座以上)系数为1.2.每月补贴350元,按照系数核算。2022年度我县共有从事建制村通客车的客运车辆(含农村公交)291辆,共计补助1081080元。补贴金额=350元*系数*12个月(详见附件1)  

(2)农村客运营运亏损补助。(122.6084万元)。

1、农村客运运营亏损补助(111.1968万元)。由于农村客运车辆存在座位、车型不同等因素,采用系数来综合平衡,小型农村客运车辆(客座位小于10座)系数为0.8,中型农村客运车辆(客座位10-19座)系数为1,大型农村客运车辆(客座位20座以上)系数为1.2.每月补贴360元,按照系数核算。2022年度我县共有从事建制村通客车的客运车辆(含农村公交)291辆,共计补助111.1968万元。补贴金额=360元*系数*12个月(详见附件2)

2、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车辆运营亏损补助(11.4116万元)。此笔资金用作2022年度完成兜底农村客运车辆运行企业补贴。

为完成“具备条件乡镇和建制村100%通客车”兜底保障目标任务,我县鼓励运输企业积极向部分偏远地区、客流量稀少、几乎无客流量的建制村提供每月四次以上农村客运服务。在企业实施上述条件建制村运输服务过程中企业亏损现象严重,为鼓励企业持续性经营,为偏远地区群众出行服务,特倾向性给予补贴。我县4家运输企业共为 32个行政村持续提供了预约响应式服务,线路为:(洼里乡庄房村、新街子村;大坡乡格居村、大地村;右所乡南天村、跑马坪村、花果村;金河镇干海子村、田坝村;平川镇田园村;黄草镇花龙村、元宝村、元宝村;梅子坪镇甘家沟村;树河镇麦地村、春天坪村、小槽村、团山村;藤桥乡五台山村、大坪子村;官地镇双堡厂村、松林村、阿梯坝村、马丝箩村、河坝村、干沟村;卫城镇钟鼓楼村、大窝村、半山村、岔河村、卫城镇街道居委会、打柴坡村)。

根据各企业组织车辆运营覆盖轨迹及2022年度每月不少于4次的运行轨迹作为依据,给予符合上述运行条件的行政村一次性3566.125元运行补贴,共计我县符合条件行政村 32个,共计补助11.4116万元。(详见附件4)

(3) 农村客运车辆进站管理费补助。(101.4336万元)

由于我县大部分农村客运车辆需在我县一个一级站、一个二级站进行安检和发班。由此车辆进站所产生的管理费给经营户带来一定经营负担,故,全县所有需进二级以上客运站进行安检发班的286辆农村客运车辆享受此补贴。

综合我县进站车辆按客位计算管理费的方式,采用农村客运19座以上(含19座)按每年4800元进站费、11座以上-19座以下(含11座)每年4560元进站费、7座以上-11座以下(含7座)每年4200元、29座(含29座)以上5400元为标准;农村公交按5400元每年为标准,按每年进站费用的80%进行补贴。(补贴金额=2022年进站管理费*80%)(详见附件3)

四、补贴对象

1、在我县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从事农村客运(其线路起讫地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农村客运车辆),或一半以上服务于农村的公交车辆。

2、安装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并纳入监管平台。

3、2022年1月1日前退出、2023年1月1日后加入的农村客运车辆不列入此次补贴范围。

4、未实际运行的车辆不享受补贴。

5、在我县境内需到二级以上客运站进站安检的客运车辆。(申报企业需提供车辆进站安检台账)

6、参与“通返不通”兜底运营的农村客运车辆。

五、具体资金分配管理要求:

(一)、农村客运企业以2022年1-12月统计车辆信息数据为依据,建立台账,做到数据明确、信息清楚;

(二)、农村客运车辆检测维修费补助、农村客运营运亏损补助以按农村客运企业以2022年1-12月统计车辆信息数据为依据;农村客运车辆进站管理费补助,按农村客运车辆2022年进站车辆台账为依据;各企业要建立台账,做到数据明确、信息清楚。并由各企业向我中心提交拨款申请、公示信息,经审核后我中心将各项补贴款拨付到企业,由企业通过一卡通完成兑付,并提供相关佐证。

(三)、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车辆运营亏损补助(通返不通奖补资金),根据我县32个偏远行政村营运客运线路企业提供运行车辆台账及数据。数据经中心审核后,按照给予每个行政村一次性 3566.125元补贴,此笔补贴直接兑付于运行企业。申补企业需将此笔资金运用于在这32个偏远行政村运行的农村客运车辆,并将凭证上报我中心备案后方可兑付。(运行车辆牌照:川W50C18、川W59D27、川W51B79、川W83B67、川W95D88、川WZ2009、川W69645、川W68679、川W97788、川W73828、川WP9171、川W165AT、川W97C17、川W72731、川W52606、川W13A73、川W62B27。)

(四)补贴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滞留,严禁虚列、套取、私分补助资金等行为。

补贴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农村客运车辆检测维修费补助

农村客运营运亏损补助通返不通奖补(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车辆运营亏损补助)

农村客运车辆进站管理费补助

合计

108.1080万元

122.6084万元

101.4336万元

332.15万元

(本次2024年度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共计拨入332.15万元,四项共计分配资金332.15万元,资金已全部分配无结余)

附件:

1.农村客运车辆检测维修费补助明细;

    2.农村客运车辆进站管理费补助明细;

3.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车辆运营亏损补助明细(通返不通建制村兜底保障补助花名册)。

盐源县2022年农村客运车辆检测维修费明细表(1).xls

盐源县2022年农村客运车辆进站费明细表(2).xls

盐源县2022年通返不通建制村兜底保障补助花名册.xls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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