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财政局 关于2023年度第二批次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盐源县财政局 关于2023年度第二批次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根据《盐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盐财农〔2023〕17号)文件,下达我县2023年度第二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99.92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834-6362484;12317
意见收集人:吴庆军,电子邮箱:1109679478@qq.com;
通讯地址:盐源县盐井镇水市街1号
附件:关于2023年度第二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盐源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关于2023年度第二批次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单位:万元
|
序号 |
资金来源 |
资金分配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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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类型 |
合计 |
其中(层级) |
公告比例 |
公告日期 |
分配日期 | |||||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市)级 | |||||||
|
合计 |
5199.92 |
5199.92 |
100% |
2023年5月25日 |
2023年5月25日 | |||||
|
1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1808.92 |
1808.92 |
教体局用于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
100% |
2023年5月25日 |
2023年5月25日 | |||
|
2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00.00 |
200.00 |
教体局用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本专科) |
100% |
2023年5月25日 |
2023年5月25日 | |||
|
3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55.00 |
255.00 |
残联用于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 |
100% |
2023年5月25日 |
2023年5月25日 | |||
|
4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100.00 |
100.00 |
城市管理局用于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
100% |
2023年5月25日 |
2023年5月25日 | |||
|
5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120.00 |
120.00 |
自然资源局用于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避险搬迁建设项目 |
100% |
2023年5月25日 |
2023年5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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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500.00 |
500.00 |
泸管局用于泸沽湖景区供排水(农文旅结合)建设项目 |
100% |
2023年5月25日 |
2023年5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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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216.00 |
2216.00 |
农业农村局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00% |
2023年5月25日 |
2023年5月25日 | |||
1.资金来源的层级中应将中省市等资金层级予以明确。
2.资金分配由市级将中省市三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到县(市)(市)的情况。
3.备注要按照公告时限要求如实填列。“公告比例”为已公告资金的总额度占实际收到或安排的资金总额度的比例。一般应为100%。
4.资金类型为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等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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