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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源县财政局 关于2023年度第二批次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盐源县财政局 关于2023年度第二批次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来源: 盐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5-25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根据盐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盐财农〔2023〕17号文件,下达我县2023年度第二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99.92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834-636248412317

意见收集人:吴庆军,电子邮箱:1109679478@qq.com

通讯地址:盐源县盐井镇水市街1号

 

    附件:关于2023年度第二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盐源县财政局

                         2023525


附件

 

关于2023年度第批次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单位:万元

序号

资金来源

资金分配

备注

资金类型

合计

其中(层级)

公告比例

公告日期

分配日期

中央

省级

市级

县(市)级

合计

5199.92




5199.92


100%

2023年5月25日

2023年5月25日

1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808.92




1808.92

教体局用于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100%

2023年5月25日

2023年5月25日

2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0.00




200.00

教体局用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本专科)

100%

2023年5月25日

2023年5月25日

3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55.00




255.00

残联用于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

100%

2023年5月25日

2023年5月25日

 

 

 

4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00.00




100.00

城市管理局用于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100%

2023年5月25日

2023年5月25日

5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20.00




120.00

自然资源局用于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避险搬迁建设项目

100%

2023年5月25日

2023年5月25日

6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500.00




500.00

泸管局用于泸沽湖景区供排水(农文旅结合)建设项目

100%

2023年5月25日

2023年5月25日

7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216.00




2216.00

农业农村局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00%

2023年5月25日

2023年5月25日

1.资金来源的层级中应将中省市等资金层级予以明确。

2.资金分配由市级将中省市三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到县(市)(市)的情况。

3.备注要按照公告时限要求如实填列。“公告比例”为已公告资金的总额度占实际收到或安排的资金总额度的比例。一般应为100%

4.资金类型为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等七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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